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一級、二級。
1.1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標準
1.1. 1企業(yè)資信能力
(1)凈資產(chǎn)1億元以上;
1.1.2企業(yè)主要人員
(1)建筑工程、機電工程專業(yè)一級注冊建造師合 計不少于12人,其中建筑工程專業(yè)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9人。 (2)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 管理工作經(jīng)歷,且具有結構專業(yè)高級職稱;建筑工程相 關專業(yè)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,且結構、給排 水、暖通、電氣等專業(yè)齊全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(xiàn)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 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機械員、造價員、勞 務員等人員齊全。
(4)經(jīng)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 少于150人。
1.1.3企業(yè)工程業(yè)績
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,工程質量合格。
(1)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地上 18-24層的民用建筑工程2項;
(2)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1項或高度 80-100米(不含)的構筑物工程2項;
(3)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10 萬平方米(不含)的建筑工程2項;
(4)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(或鋼結構單 跨36米以上)的建筑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 27-30米(不含)(或鋼結構單跨30-36米(不含))的 建筑工程2項。
1.2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標準
1.2. 1企業(yè)資信能力
凈資產(chǎn) 4000 萬元以上。
1.2. 2企業(yè)主要人員
(1)建筑工程、機電工程專業(yè)注冊建造師合計不 少于5人,其中建筑工程專業(yè)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。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 管理工作經(jīng)歷,且具有結構專業(yè)高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 業(yè)一級注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;建筑工程相關專業(yè)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,且結構、給排水、暖通、電 氣等專業(yè)齊全。
(3)經(jīng)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 少于150人。
(4)技術負責人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(yè)績不少于2項。
1.2.3企業(yè)工程業(yè)績
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,工程質量合格。
(1)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地上8-11層的民用建筑工程2項;
(2)高度50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1項或高度35-50米(不含)的構筑物工程2項;
(3)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項;
(4)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1米以上(或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)的建筑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-21米(不含) (或鋼結構單跨21-24米(不含) )的
建筑工程2項。
1.3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可承包工程范圍
1.3.1一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:
(1)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(yè)、民用建筑工程;
(2)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。
1.3.2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:
(1)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(yè)、民用建筑工程;
(2)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;
(3)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;
(4)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。
注:
1.建筑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、工 業(yè)建筑工程、構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、通信、管 網(wǎng)管線等設施工程。工程內(nèi)容包括地基與基礎、主體結 構、建筑屋面、裝修裝飾、建筑幕墻、附建人防工程以 及給水排水及供暖、通風與空調(diào)、電氣、消防、防雷等 配套工程。
2.建筑工程相關專業(yè)職稱包括結構、給排水、暖通、 電氣等專業(yè)職稱。
3.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 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筑工程的施工,應由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(yè)承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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